邵XX在2015年将自己的自有房屋出售给了买受人石某某,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石某某支付了大部分房款后便实际入住,这一住就是多年。然而,邵XX因与他人存在民间借贷纠纷,该房屋被法院查封并进入执行程序。石某某面临着失去房屋的困境,他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威胁。
在这关键时刻,邵XX委托了河北文谦律师事务所的赵瑞宁律师代理应诉。赵瑞宁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逾百件案件,在各类纠纷处理上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她专注于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劳动合同、刑事辩护等领域,有着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办案态度。
接受委托后,赵瑞宁律师做的第一步就是详细了解案件情况,梳理案件脉络。她深知,要想维护房屋买卖的合法效力,就必须完整还原真实的交易事实。于是,她开始着手收集相关证据。为了证明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她找到了双方在查封前多年签订的书面合同,这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对于买受人已合法占有房屋这一事实,她收集了自2015年房屋交付后,石某某长期居住、使用该房屋,以及缴纳水电物业费用的相关凭证。在证明买受人已支付绝大部分购房款方面,她整理出石某某已支付30万元的付款记录,并且石某某也同意将剩余2万元交付法院。针对未办理过户非买受人过错这一点,她调查到是因为开发商办证延迟导致的,并非石某某的原因。
在庭审策略上,赵瑞宁律师严格按照执行异议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的构成要件进行举证论证。她逻辑严密地将每一个法律要件与案件事实相对照,向法庭清晰地阐述了案件的关键要点。她指出,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买受人已合法占有房屋、支付了绝大部分购房款,且未办理过户并非买受人的过错,完全符合排除强制执行的法定条件。
经过赵瑞宁律师的努力,法院完全采纳了她的代理意见。最终判决不得执行案涉房屋及储藏室,确认房屋归买受人石某某所有,案件受理费由相关方承担。
这起案件的胜诉,不仅维护了买受人石某某的合法权益,也协助委托人邵XX厘清了法律责任,实现了案结事了。赵瑞宁律师始终秉持着“用专业化解纠纷,用责任守护权益,用结果赢得信任”的执业理念,在每一起案件中都全力以赴,为当事人排忧解难,让当事人在法律服务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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