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X月XX日,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审判长宣布开庭后,开始询问案件相关情况。此时,被告席上李XX、xx置业公司缺席,只有xx科技公司代理人到庭。坐在原告席的孙XX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杨蕾律师,准备迎接这场特殊的庭审。
原告孙XX承包了被告李XX、山东XX公司名下历城区xxx三期8/9/10号楼水电安装工程,xx置业公司为项目建设方。2018年XX月XX日,李XX与孙XX约定用xx置业公司抵账房折价150万元抵顶工程款,然而该房屋后续被处置无法交付,孙XX债权落空,于是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并要求xx置业公司、xx科技公司承担责任。
杨蕾律师2020年开始执业,毕业于宁夏大学,获硕士学位,在理财纠纷、房产纠纷、经济纠纷等领域有丰富经验,尤其专精于大额经济纠纷案件。接案后,杨蕾律师首先协助当事人理清“以房抵债未实现可主张原债务”的关键规则,锁定了150万元工程款本金与逾期利息这一核心诉求。同时,明确了责任主体范围,为法院支持诉求奠定基础。在庭审中,由于两名被告缺席,杨蕾律师独立完成了庭审陈述、辩论,保障了当事人的程序与实体权利。
法院审理焦点集中在合同主体认定、合同效力、以房抵债效力、责任承担上。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李XX向原告孙XX支付工程款150万元,支付逾期利息,驳回对xx科技公司、xx置业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8300元由李XX全部承担。
在处理完这起案件后,杨蕾律师在整理类似案件资料时,会详细标注以房抵债相关的关键信息和处理要点。在后续一起房产纠纷案件中,这些整理的资料帮助她迅速找到了案件的突破点,为当事人制定了更有效的诉讼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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