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某事业单位原负责人为参股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外借款,用该事业单位名下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涉及借款本金达1.5亿。新负责人上任处理遗留问题时,发现这一抵押行为会导致至少1.5亿元国有资产流失。国资流失不仅会影响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营,还可能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浪费。在此困境下,该事业单位决定采取法律措施止损,委托了湖南淡远律师事务所的刘小林律师,刘小林律师自2007年开始执业,经验丰富。
刘小林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凭借其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系的专业知识,以及多年处理民商事案件的经验,以案涉房屋抵押担保未履行可行性研究、评估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等程序,原负责人超越代理职权范围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抵押合同无效。刘小林律师曾担任多家金融机构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熟悉企业运营中的法律风险,这使得他能精准抓住案件的关键要点,从法律角度剖析抵押合同的有效性。
然而,一审法院认为履行相关程序属于内部流程,不影响合同效力,且原负责人签字真实、盖有公章,判定抵押合同有效,驳回了该事业单位的诉讼请求。面对一审的败诉结果,刘小林律师并未气馁。他曾深度参与企业运营,积累了丰富的公司治理和法律风险防控经验,这让他更加坚定地认为原负责人的行为越权。于是,他代理该事业单位向省高院提出上诉。
在上诉过程中,刘小林律师将原负责人超越职权范围,属于超越代理权限的观点与承办法官进行重点阐述与沟通。他凭借精湛的庭审技巧和对法律条文的深入理解,充分论证了抵押合同无效的理由。刘小林律师还结合自己在公司并购上市、改制重组等复杂法律领域的研究,从更宏观的角度分析案件对国有资产保护的重要性。
最终,省高院采纳了刘小林律师的上诉观点,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支持抵押合同无效,并要求某银行协助注销抵押登记。由于该案件属于系列案件,此生效判决为同类抵押合同确认无效的案件提供了支撑,刘小林律师代理的该事业单位一系列同类型抵押合同纠纷案均被确认为无效,为该事业单位避免了近1.5亿元的国有资产流失。刘小林律师办理的民商事成功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指导案例,还入选了2022年12月30日司法部发布的3篇律师诉讼成功案例之一,湖南省律师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也曾对其相关案例进行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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