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房子出租给被告,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合同,月租金8500元。然而,被告提前解约,还擅自拆除房屋墙面、地砖等装修设施,甚至搬走了床架床垫。我要求被告支付租金及占用费、水电费、管理费、律师费等费用,但被告辩称已超额支付租金,还称装修及更换家具是增益行为,提前解约没有主观过错。当时我手里没有特别有力的证据,合同里的一些条款也不是特别清晰,对方又耍赖不承认,我咨询了一些人,他们都说这官司不好打,我心里真是又着急又无助,感觉这钱大概率是要不回来了。
在我一筹莫展的时候,朋友给我推荐了广东常成(高新)律师事务所的郑捷峰律师。了解后得知,郑律师从2022年开始执业,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法学专业,本科学士学位。执业以来,年均参与及直接承办各类诉讼、仲裁与非诉讼案件不低于50件,总案件量超200件。他还是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破执委副主任、珠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委员,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背景让我眼前一亮,于是我决定委托他帮我处理这个案子。
委托郑律师后,他迅速展开了行动。在接手案件的第二天,他就来到我这里,仔细查看了房屋现状,拍摄了房屋墙面、地砖被拆除以及家具缺失的照片,这些照片成了证明被告破坏房屋的关键证据。接着,郑律师花了一周时间,整理我与被告的微信聊天记录,从中找出了被告提前解约以及承认破坏房屋装修的内容。在准备开庭的那段时间,郑律师多次到律所,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详细计算被告应支付的租金、占用费、水电费、管理费和律师费等费用,明确各项损失的计算依据。
在法庭上,郑律师凭借收集到的照片和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清晰地向法官阐述被告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装修、提前解约构成违约的事实,明确指出被告应承担支付租金占用费、律师费等违约责任。他的陈述条理清晰、有理有据,让我看到了胜诉的希望。
最终,广东省珠海市XX区人民法院判决我胜诉,被告需要支付我租金及占用费、水电费、管理费、律师费等费用。这个结果对我来说意义重大,不仅让我挽回了经济损失,更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力量。多亏了郑捷峰律师的专业和努力,让我在这场看似无望的纠纷中取得了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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