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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注销企业背后的工程款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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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4 · 151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章凯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0年
律所:江苏新高的(淮安)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820161015915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851738427
代表案例:12个
律师优势:涉外代理经验,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专利代理经历;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章凯律师江苏淮安人,以专业的法律知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秉承执业信条:当事人的信任,是我执业的动力! 专业领域:交通事故,婚姻家事,公司劳动,经济合同,民间借贷等法律案件,及相关法律事务。是一名综合型专业律师。章凯律师办案技巧娴熟,拥有卓越的庭审驾驭能力,能充分发掘一切对当事人有利的法律因素,其精炼而又不失感染力的法律意见对法官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有着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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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章凯律师擅长民商事合同纠纷。淮安XX公司承包了郑X投资的如家养老中心消防改造工程,工程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尚欠37800元工程款未付,而如家养老中心已注销。章凯律师接手此案后,通过梳理证据、依据相关法律条文,为案件带来转机。这展现了律师在复杂案件中维护当事人权益的重要价值。
被注销企业背后的工程款追讨

2016年7月10日,淮安XX公司与淮安市淮安区如家养老服务中心签订工程承包协议书,承接了该养老中心的消防喷淋、烟感报警改造工程。合同约定以包公包料方式承包,价格为52800元,工期从7月11日至7月26日。到了8月7日,工程顺利通过如家养老中心负责人的验收调试,并投入使用。然而,截止到起诉之日,如家养老中心仅支付了15000元,仍有37800元工程款未支付。

如家养老中心是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为郑X,该企业于2015年10月23日成立,却在2017年2月17日经核准注销。这让淮安XX公司追讨工程款变得困难重重。此时,章凯律师介入了此案。

章凯律师从事法律行业多年,在民商事合同纠纷领域经验丰富。他深知,要为当事人追回工程款,必须严谨地梳理证据和依据法律条文。他仔细研究了案件中的合同、工商登记等证据,确认原告与被告形成了承揽合同关系,且该合同合法有效。

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第三十一条后,章凯律师明确,如家养老中心作为个人独资企业,在已注销的情况下,对于未清偿债务,应由投资人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在法庭上,章凯律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清晰有力地表达了观点,积极影响法官对事实的认定与裁判的走向。

最终,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郑X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淮安XX公司工程款人民币37800元。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同时,本案案件受理费和公告费合计1345元,也由被告郑X负担。

事后,淮安XX公司深刻体会到了章凯律师所说的“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的含义。扎实的专业功底、娴熟的实务技能和真诚的执业态度,让章凯律师在这起复杂的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中,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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