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蓉律师,她是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自2018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在民商事纠纷、经济纠纷等领域深耕细作。
当事人周XX是原告,被告有杨XX、中国XX公司、安XX公司。
这起案件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涉案金额涉及周XX主张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损失合计154736.11元。周XX和杨XX本是交通事故的双方,杨XX驾驶小型轿车与张XX搭载周XX的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周XX受伤。20XX年X月XX日1X时4X分,事故发生,经交警认定,杨XX负事故主要责任,张XX、周XX负次要责任。肇事车辆在XX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在安XX公司投保了100万元计免赔商业三责险。
周XX受伤后被送往医院,住院46天,出院诊断为头部外伤、脑挫裂伤等。出院后,周XX因赔偿问题未能与被告达成一致,才决定起诉。接到起诉书时,周XX心里没底,整夜睡不着,毕竟自己受伤不说,还不知道能拿到多少赔偿。
黄蓉律师在周XX决定起诉时介入了案件。她先是多次会见周XX,详细了解事故经过和周XX的身体状况。在阅卷过程中,黄蓉律师仔细研究每一份证据,发现了一些关键细节。比如在医疗费的认定上,安XX公司要求扣减15%的非医保用药费用,但黄蓉律师发现他们并没有提供相关证据。
黄蓉律师提交了多份法律文书,包括《代理词》等。在《代理词》中,她的核心逻辑是:周XX的各项损失都是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应该得到合理赔偿。对于残疾赔偿金,虽然保险公司对伤残等级有异议,但周XX的伤残鉴定是法院通过摇号方式选择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作出的,程序合法,应该予以采信。
黄蓉律师还积极参与调解,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周XX各项损失为149472.11元。被告XX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周XX12万元,被告安XX公司在商业三责险限额内赔偿周XX17535.91元,被告杨XX给付3094.57元。周XX原本担心自己拿不到多少赔偿,没想到最终能获得这样的结果,心里的石头落了地。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这个案子能取得这样的结果,靠的是黄蓉律师对每一份证据的仔细审查和对法律条文的准确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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