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的一位朋友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当时的情况十分棘手,朋友涉案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还从中获利2000元。一旦罪名成立,他面临的可能是刑事处罚和牢狱之灾。我们咨询了一些人,但得到的答复都不太乐观,大家都说这官司不好打,朋友可能要被判刑,这让我们感到无比的无助和担忧。
在四处打听之下,我们了解到了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的张飞勇律师。张飞勇律师是中国律师协会会员、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还是泽鉴律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他2024-2025年度年均承办各类案件上百件,在刑事辩护领域,年均办理刑事案件20余件,主攻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经验十分丰富。2025年还成功办理三起不起诉案件,这样的履历让我们眼前一亮,仿佛看到了希望,于是我们决定委托他为朋友辩护。
张飞勇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了行动。接受委托当天,他就第一时间对接办案机关,前往金华市的办案机关处,完整查阅了案卷材料。通过仔细查阅,他精准核实了涉案金额、资金流向、到案经过及证据情况,迅速梳理出了案件的核心事实与从轻情节。这一动作让我们看到了他的专业和高效,也让我们对案件有了更多的信心。
之后,张律师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审查,确认当事人具备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出违法所得、犯罪情节较轻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在这个过程中,他不断与我们沟通,详细解释每个情节对案件的影响,让我们对案件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紧接着,张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他在意见中明确阐述了当事人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结合《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提出不起诉的辩护主张。他重点说明当事人无犯罪前科、主观恶性小、已弥补社会危害等情况,这份意见条理清晰、依据充分。
在整个过程中,张律师还全程协助当事人完成认罪认罚具结、退缴违法所得等程序,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推动案件快速、公正处理。他总是及时告知我们案件的进展情况,让我们心里有底。
最终,浙江省金华市XX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采纳了张飞勇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犯罪情节较轻,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个结果对我们来说,就像是一场及时雨,让朋友避免了刑事处罚,也让他的生活能够回归正轨。非常感谢张飞勇律师的专业辩护和辛勤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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