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XX公司】是做建筑材料、五金产品销售的,【被告XX公司】和【被告B】因为工程项目施工,向【原告XX公司】采购开关、胶布等五金材料。双方没有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原告XX公司】按要求供货,由【被告B】签收。
经过对账,【原告XX公司】供货总金额有数万元,【被告B】在对账单上确认收到并认可欠款金额。但付款期限到了,二被告却以各种理由推脱,多次催告也不付款,严重侵害了【原告XX公司】的合法债权。当时【原告XX公司】的负责人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公司资金周转都成了问题,每晚都愁得睡不着觉。
为了追回货款,【原告XX公司】委托了吴震律师代理诉讼。吴震律师在接到委托后,马上开始梳理全部交易证据,制定了详细的诉讼方案。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二被告共同支付拖欠货款,按LPR的1.5倍支付逾期付款损失,还要承担案件诉讼费、保全费。
案件审理时,【被告XX公司】和【被告B】经法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都没到庭参加诉讼,也没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和证据,法院只能依法进行缺席审理。
吴震律师在这个过程中,提交了发货清单、对账单、沟通记录等完整的证据链。这些证据清晰地证明了买卖合同关系成立、欠款金额明确、被告逾期违约等事实,他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XX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吴震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0多件,在刑事辩护、建筑工程等领域都有丰富的经验。他是南宁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律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在工程建筑领域,他熟悉建设工程全流程法律实务,成功代理过多起大额建筑工程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他也为多名当事人争取到了从轻、减轻处罚乃至无罪、不起诉的结果。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他办理过数千起各类纠纷案件。
最终,法院经缺席审理后作出认定:【原告XX公司】与【被告B】之间成立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原告XX公司】已经按约定履行了供货义务,【被告B】拖欠货款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要依法支付拖欠的数万元货款。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被告XX公司】需承担共同付款责任,法院依法驳回了对【被告XX公司】的诉讼请求。【被告B】逾期未支付货款构成违约,要从起诉之日起,以欠款本金为基数,按一年期LPR加计50%支付逾期付款损失到款项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全部由【被告B】承担。
也就是说,【被告B】要向【原告XX公司】支付全部拖欠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原告XX公司】的核心债权诉求全部获得支持,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实现了全额回款的胜诉结果。原本【原告XX公司】担心可能要不回货款,没想到在吴震律师的努力下,不仅拿回了货款,还拿到了逾期付款损失。
吴震律师把交易过程中的证据都梳理得清清楚楚,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打赢了这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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