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仍然认为指控【被不起诉人A】构成开设赌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对【被不起诉人A】作出不起诉决定,终止刑事追诉,当事人恢复无犯罪记录状态。
这份判决书背后,是冯东跃律师细致入微的工作和对法律的精准运用。冯东跃律师2022年正式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多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接案之初,他凭借丰富的经验初步判断,此案关键在于证据的审查和对当事人主观故意的认定。
在证据收集过程中,难点重重。公安机关认定【被不起诉人A】参与某网络平台相关运营,涉嫌共同开设赌场犯罪,但冯东跃律师深知不能仅凭表面证据就认定当事人有罪。他全面审查了案卷材料、同案供述、资金流水、身份关系、岗位职责等关键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确实、充分的规定,他发现【被不起诉人A】并非公司股东、未固定领取工资,且无充分证据证实其主观明知犯罪并参与共同犯罪。
庭审中,争议焦点集中在【被不起诉人A】是否构成共同犯罪。控方认为其参与了网络平台运营,就构成开设赌场罪。而冯东跃律师则依据法律规定,从主观故意、客观行为、作用地位等方面进行了有力反驳。他指出,在主犯未到案情况下,无法认定【被不起诉人A】的作用地位与获利,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正是在证据审查这个环节上,冯东跃律师扭转了局面。他向检察机关提交专业律师意见,详细阐述了案件存在的问题。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他的意见,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冯东跃律师不仅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他作为江西客家人(定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赣州市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赣南师范大学外聘教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