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某天在茶楼喝了酒,然后开着私家车就上路了,结果被民警当场拦下。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是103mg/100mL,后来血液乙醇浓度检验结果出来,达到了124.2mg/100mL,这已经妥妥达到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了。
当事人被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立案侦查,之后案子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一旦被起诉并定罪,那当事人这辈子可就留下犯罪记录了,工作、家庭、征信、出行这些方方面面都会受到严重影响,而且这种影响是不可逆的。
曹頔繁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去会见了当事人,仔仔细细地把全部案卷材料都审阅了一遍。曹頔繁律师发现当事人是有醒酒行为后才驾车的,主观恶性比较小,而且他没有酒驾记录,也没发生过事故,没在高速路、快速路上行驶,更没有抗拒检查这些从重情节,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另外,当事人到案后一直如实供述,全程配合调查,还自愿认罪认罚。
曹頔繁律师迅速制定了争取不起诉的核心辩护策略,然后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专业法律意见。曹頔繁律师重点跟他们阐述,当事人的行为虽然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但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他自愿如实供述、认罪态度好,还自愿认罪认罚,按照法律规定是可以从轻处罚的;而且当事人没有任何从重情节,完全符合相对不起诉的法定条件。
在审查起诉阶段,曹頔繁律师多次和承办检察官沟通法律意见,把当事人的从轻情节以及不起诉的必要性、合法性都跟他们讲得明明白白。最终,检察院经过审查,完全采纳了曹頔繁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正式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当事人原本担心会留下终身犯罪记录,面临刑罚带来的各种限制,现在能免于刑事起诉、不留犯罪案底,这结果和之前的担忧形成了鲜明对比。这个案子能取得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精准把握了当事人的从轻情节,并且有理有据地向检察院阐述了不起诉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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