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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周岁以上人身损害赔偿如何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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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4 · 1312人看过
导读:六十周岁以上人身损害赔偿的起算,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计算,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同样按上述标准,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六十周岁以上人身损害赔偿如何起算

老人安享晚年本是一件幸福的事,可要是遭遇了人身损害,这不仅会给老人带来身体上的痛苦,还可能引发经济上的纠纷。六十周岁以上的人在生活中可能因各种意外受到伤害,像在马路上被车撞了,或者在商场里不小心滑倒受伤等。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就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的问题。那赔偿该如何起算呢?这可是很多人都关心却又不太清楚的问题。接下来,咱们就一起详细了解一下。

一、确定赔偿项目是关键

六十周岁以上人身损害赔偿的起算,首先得明确赔偿项目。一般来说,常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比如,张大爷在超市购物时,因地面湿滑摔倒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那么,他在医院产生的挂号费、检查费、药费等都属于医疗费的范畴。

二、医疗费赔偿起算方式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就像前面提到的张大爷,他拿着医院的收费票据,就可以作为计算医疗费赔偿的依据。

三、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例如,李大爷在一次事故中受伤致残,经鉴定为八级伤残,他今年六十二岁。那么在计算残疾赔偿金时,就要在二十年的基础上减少两年,按照十八年计算。

四、误工费赔偿的考量因素

对于六十周岁以上的人,如果还在从事劳动并有实际收入,因人身损害导致收入减少的,也可以主张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比如王大爷虽然年过六十,但还在做一些零工,因为受伤无法工作,他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损失来主张误工费。

六十周岁以上人身损害赔偿起算后,后续可能会遇到赔偿金额协商不一致、赔偿义务人拖延支付赔偿款等问题。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会让受害人及其家属陷入更大的困境。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如何与对方协商赔偿金额,怎样通过合法途径追讨赔偿款。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人身损害赔偿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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