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庭审中,气氛紧张。上诉人济南XX公司与上诉人深圳市XX公司各执一词,激烈争辩工程标段和利润分配等问题。此时,代表深圳XX公司出庭的鹿静律师,沉着冷静,有条理地阐述观点。
鹿静律师毕业于兰州大学法学本科,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约17年。她所在的江苏立志律师事务所,在当地颇具声誉。多年来,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00+件,尤其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处理上经验丰富,占比约60%,同时在婚姻家庭、刑事等多个领域也有涉猎。
在上述提到的济南XX公司与深圳XX公司的案件中,济南XX公司混淆工程标段,认为合作内容包含示范单位精装修工程,并要求分配相应利润。鹿静律师仔细研究案件材料,从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约定的技术管理工作内容以及实际施工情况等方面进行分析。她指出,《合作协议》中并不包含示范单位精装修专业分包工程,且济南XX公司未能举证其对该工程投入资金或实施技术管理工作。最终,法院采纳了鹿静律师的观点,确认标段,为当事人挽回70余万元经济损失。这体现了鹿静律师在建设工程案件中,善于从复杂案情中梳理核心法律关系,制定精准策略的能力。
另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发生在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原告潘XX起诉被告魏XX、中阳XX公司、江苏XX公司,要求魏XX支付欠款,中阳XX公司和江苏XX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鹿静律师代理江苏XX公司。她分析认为,合同具有相对性,江苏XX公司与潘XX不是涉案合同主体,潘XX要求江苏XX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最终支持了鹿静律师的观点,驳回了潘XX对江苏XX公司的诉讼请求。这一案例展示了鹿静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能够准确把握法律关系,为当事人提供有力辩护。
鹿静律师认为,律师的工作不仅仅是在法庭上辩论,更重要的是深入了解案件事实,运用专业知识为当事人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她始终坚守法律初心,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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