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并被依法认定工伤,然而用工单位却拒绝支付工伤待遇。一审法院判决支持劳动者的工伤赔偿诉求后,单位仍不服,上诉至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试图否认工伤事实、拒绝赔付。处理这类工伤赔偿案件经验丰富的杨连东律师,来自吉林信可律师事务所,长期服务于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交叉案件、行政诉讼等领域。
杨连东律师执业第7年时遇到此案,接受伤者委托后,他立即全面梳理一审证据、判决及上诉理由。针对上诉人提出的“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公章不真实”等核心抗辩,迅速固定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仲裁裁决、一审判决、用工事实、伤残等级鉴定等关键材料,构建起完整、扎实的权利依据。考虑到伤者急需赔偿款用于生活与康复,杨律师确定了“以保胜诉为底线、以快调解为目标”的办案策略,在坚决守住赔偿底线的同时,积极推动二审高效和解。
在梳理证据链时,杨连东律师严谨细致,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庭审中,他有力驳斥上诉人的无理抗辩,明确指出工伤认定已发生法律效力,用工单位应依法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法定待遇,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其长期认为,在工伤赔偿案件中,证据的完整性和关联性是胜诉的关键。
在杨律师严谨的法律论证与强力维权下,上诉人最终放弃不合理抗辩,同意协商解决。经法院主持及杨律师积极协调,双方达成最优调解方案:用工单位一次性支付劳动者75000元,并承担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劳动者其他权利一并了结,实现一次性拿到现金、纠纷彻底终结。相较于一审判决的固定项目赔偿,调解方案在效率、兑现度上更有利于伤者,达到了快速、稳妥、足额的理想结果。
长期处理工伤赔偿纠纷的观察是,劳动者遇到工伤赔偿问题时,可提前收集好相关证据,在与用工单位协商时,保持理性和冷静,必要时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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