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在常州市XX区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环节,检察官正就曾XX涉嫌盗窃罪一案进行询问。此时,坐在一旁的潘鹏飞律师表情镇定,有条不紊地阐述着自己的观点。
这起案件中,争议焦点在于曾XX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以及其在犯罪中的作用和情节。曾XX因在20XX年X月XX日凌晨,明知是被盗车辆仍帮助搬运并运输而被指控。案件由常州市公安局XX分局侦查终结后,于20XX年X月XX日移送审查起诉。
潘鹏飞律师2017年开始执业,毕业于江苏师范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接案后,潘鹏飞仔细研究了案件细节。他梳理了案发经过,确定曾XX是在贾XX、潘XX等人合谋盗窃后,受雇运输被盗车辆,且收费仅249.75元。他还关注到曾XX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涉案车辆已追回发还被害人,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
在与检察官沟通时,潘鹏飞依据法律条文,强调曾XX构成盗窃罪的从犯,且犯罪情节轻微。他指出,曾XX并非盗窃行为的策划者和主要实施者,其作用相对较小。同时,其自首和认罪认罚的情节,依法可免予刑事处罚。
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潘鹏飞的观点合理。最终,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决定对曾XX不起诉。
在日常工作中,潘鹏飞处理完这起案件后,会将类似案件的关键信息整理成文档。在之后一起涉嫌诈骗罪案件中,他通过查阅这些文档,快速找到了类似的辩点,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有利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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