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XX与周XX在2002年达成煤炭买卖合作,林XX完成供货运输,双方确认货款并签订还款计划。然而周XX仅支付部分货款后,就通过出售房产、更换联系方式逃避债务。2012年,林XX以合同诈骗报案,历经多轮刑事审理,2020年周XX被改判无罪。2023年林XX提起民事诉讼,却因诉讼时效问题一审败诉,合法债权面临无法实现的困境。
此时,林XX委托了内蒙古创行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刘亘煜律师。刘亘煜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2年,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累计办理过上千件案件。他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全面梳理了民事、刑事全案卷宗材料。通过深入拆解案件事实,他锁定了诉讼时效是否届满这一核心争议焦点。围绕此焦点,他制定了上诉策略,形成三大核心代理意见:一是依据相关规定,刑事案件审理阶段诉讼时效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日起重新计算,本案未超三年法定诉讼时效;二是对方多次主张货款抵销构成时效中断;三是还款计划未约定最后期限,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且未超二十年最长保护期。庭审中,他提交全量证据,申请证人出庭,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有力反驳对方。
最终,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全面撤销一审败诉判决,判令周XX支付七十余万元货款,且一、二审诉讼费用主要由周XX承担。这一结果为林XX挽回了七十余万元经济损失,让过了十余年的债权重新获得司法保护。刘亘煜律师始终秉持“以专业、高效、细致服务保障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像这样为委托人解决难题是他日常工作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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