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背景
丁XX和高X、汪X夫妇之间有着复杂的纠葛。2017年12月10日,丁XX通过房产中介,和高X、汪X夫妇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协议,要买他们位于张家港市杨舍镇江南XX的房子,总价XXX元。丁XX先付了5000元定金,第二天又付了395000元,之后房产就过户到了她名下。可丁XX根本没去办银行贷款,而是把房子多次抵押借款,用来还自己的欠款,最后没付余款就跑了。同时,2017年丁XX还为了办事方便,找人伪造了太仓市XX公司和张家港市XX公司的印章各1枚。事情闹到后来,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丁XX犯合同诈骗罪和伪造公司印章罪,案子到了法院审理。
核心争议点及拆解
第一,合同诈骗数额该怎么认定?
法院查明:法院通过价格鉴定等证据,确定涉案房产及内部装修共计价值人民币XXX元。公诉机关在认定犯罪数额时,已经把丁XX支付给被害人的定金及首付款405000元扣除了。
双方主张:辩护人对合同诈骗数额的认定提出了意见。
法院认定:法院认为公诉机关的认定是合理的,因为有相关的鉴定和证据支持,所以采信了公诉机关对合同诈骗数额的认定。
第二,丁XX是否有从轻处罚情节?
法院查明:丁XX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现出自愿认罪的态度。
双方主张:辩护人提出丁XX是初犯,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应该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认定:法院经审查,认为辩护人提出的这些情节属实,予以采纳。但法院也指出,尚无证据表明中介公司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且这一情节不属于丁XX的酌情从轻处罚情节。
整体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丁XX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一千元。同时,责令丁XX退赔给被害人高X、汪X尚未追缴的赃款人民币719205元。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在进行房产交易时,一定要谨慎核实对方的购房能力和信用状况,不要轻易相信口头承诺。签订合同后,要密切关注交易进展,确保资金安全。如果发现对方有异常行为,要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另外,千万不要触碰伪造公司印章这种违法红线,一旦被发现,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结尾
这起案件中,丁XX因为合同诈骗和伪造公司印章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代理这个案子的,是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的施亚军律师。施亚军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拥有硕士学位。在执业的这些年里,他承办了众多案件,累计已逾800件。正是这些丰富的实战经验,让他在本案中能准确地为当事人辩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律师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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