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4日,原告因有购买二手车的需求,通过朋友介绍与被告厦门XX公司员工商谈购车事宜。当天,原告看中案涉车辆,经微信聊天记录及现场试车,车辆里程数均显示为42197公里。原告根据该车公里数及试驾情况,同意购买该车辆,并于当天签署购车合同,通过支付宝转账方式交付给厦门XX公司的总经理黄某定金人民币5000元。次日,原告又通过支付宝转账方式再次向黄某转账购车款共计人民币83000元整。到了2018年8月6日,原告将车辆开至厦门XX某某4s店进行维护保养,期间检查时发现车辆悬架漏油。工作人员告知若在质保期内(3年内或者10万公里内),可以进行免费保修,但经4S店电脑记录查询得知该车早已在去年的11月8日就已超过97856公里,4S店认为案涉车辆已经过保,拒绝保修。原告认为被告詹某某与厦门XX公司存在隐瞒并篡改车辆公里数的情况,与之进行多次协商,但被告均置之不理,拒绝承担责任。无奈之下,原告委托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的张颖律师处理此事,张颖律师自2015年起就在福建厦门执业,有着丰富的合同纠纷处理经验,接到委托后,她第一时间会见了原告,了解详细情况,并开始调取初步证据,如购车合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
在调查过程中,张颖律师于关键时间节点调取了4S店的电脑记录,该证据从4S店的系统中获取,揭示了车辆实际公里数远超被告所告知的公里数这一关键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欺诈订立合同的相关条款,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张颖律师在掌握这一关键证据后,明确指出被告的行为构成欺诈,为后续的维权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张颖律师还考虑到与对方进行谈判,在收集到一定证据后,提出了让被告返还购车款及定金、原告退回车辆的方案。
在案件的关键节点,张颖律师根据已掌握的证据和法律依据,向法院提交了详细的法律意见书,其中指出被告隐瞒并篡改车辆公里数的行为,导致原告产生错误认识而购买车辆,该合同应予以撤销。张颖律师还向法院说明,原告在整个购车过程中并无过错,且因被告的欺诈行为遭受了经济损失,被告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一动作改变了案件走向,让法院更加重视原告的诉求,也给被告施加了一定的压力。
最终,在张颖律师多方搜集证据及与对方进行谈判后,双方于开庭前在法院达成调解协议。原告返还退回问题车辆,被告返还原告的车辆购置款项,共计近10万元。这一结果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首先,它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消费者在面对商家欺诈时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获得应有的赔偿。其次,对商家起到了警示作用,促使其在经营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隐瞒关键信息欺诈消费者。再者,为类似的合同纠纷案件提供了一个成功的范例,让其他消费者在遇到类似问题时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后,体现了法律在保障市场交易公平公正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了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在司法实践中,像这种因商家隐瞒关键信息导致消费者产生错误认识而订立合同的纠纷较为常见。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重点审查合同的订立过程、双方的权利义务、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等。对于欺诈行为的认定,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商家是否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消费者是否因该隐瞒行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了不利于自己的决定等。同时,法院也会注重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支持消费者撤销合同并要求返还财产的诉求。这也提醒消费者在进行交易时要保持警惕,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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