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5年3月25日,被告林XX因资金周转需求向原告陈XX借款100000元,双方口头约定月利率1.2%。陈XX当日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了全部本金。起初两年林XX能按期支付利息,但始终未还本金。截至2018年1月,林XX虽支付了相应利息,但2月仅支付400元,尚欠800元。经协商,2018年4月21日林XX补出具《借条》,承诺2018年5月30日前还清本息。然而还款期限届满,林XX仍未履约,陈XX多次催讨无果,案件陷入僵持,陈XX的合法权益面临侵害。
此时,范晓辉律师接手了此案。范晓辉律师自2012年开始执业,现任福建奥广律师事务所主任、福建南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他接手案件后,首先仔细审查了借条和银行流水等核心证据,快速锁定了借贷事实。面对被告林XX提出的“夫妻共同债务”抗辩,范晓辉律师果断决定不追加林XX的前配偶林X乙为被告。他深知追加被告可能会导致诉讼拖延和举证复杂化,不利于案件的快速解决。通过对案件的深入分析,范晓辉律师精准把握了民间借贷纠纷的证明要点,明确了仅向借款人林XX主张权利的策略。
最终,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支持了原告诉请。判决被告林X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陈XX借款本金100000元并支付利息。案件从立案到判决仅耗时三个余月,陈XX不到四个月即获得胜诉判决,避免了因共同债务争议可能导致的数年诉讼周期,高效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范晓辉律师凭借专业的判断和严谨的办案风格,在众多疑难复杂案件中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始终以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为执业理念,坚守在法律服务的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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