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
这起案件由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李同红律师代理的9位当事人为原告。
这是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涉案遗产包括一套位于北京市的房屋、作家著作的著作权版税收入、茅X、叶XX等名家赠予的字画数十幅、作家本人的手稿、书信、墨迹、印章、鎏金铜佛等物品。涉案版税金额超588万元。当事人是已故作家的亲属,存在复杂的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关系。
1999年作家去世,2003年其妻子也离世,两位老人生前未立遗嘱。四位子女中,有人先于父母去世,有人后于父母去世,涉及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两种特殊情形,加上孙辈,共有13位继承人卷入纷争。
案件核心争议有三个:一是版税收入是否算遗产,被告主张版税收入是其本人与出版社签订合同后产生,不应列入遗产范围;二是字画、书信、手稿怎么分,双方无法就物品价值达成一致,也拒绝申请价格评估;三是房屋能不能继承,经核实,涉案房屋属于特定性质住房,不能继承、不能上市交易。
原告们最初面临着巨大的困境,遗产种类繁多,证据分散于15家出版社,亲属关系复杂,计算继承份额极为繁琐,被告还强硬主张版税不属于遗产且要求多分,部分遗产又无法分割,他们对能否争取到应得遗产十分焦虑。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李同红律师及其团队接受9位原告委托后,开展了大量工作。
介入时间点是原告在遗产纷争陷入僵局时找到李律师团队,当时原告们焦虑万分,担心拿不到应得的遗产。
量化工作内容方面,律师团队申请法院调查令,针对涉及15家出版社的版税情况逐一核查。虽然资料未提及具体会见次数、阅卷页数等,但从调查15家出版社版税情况就能看出工作量巨大。
突出关键策略点
律师发现版税收入系作家著作的衍生收益,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于是申请法院调查令,通过收集证据,证明588万余元版税应列入遗产范围,这个逻辑切中了案件的要害,有力反驳了被告关于版税不属于遗产的主张。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李同红律师从2000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深耕于婚姻继承等家事领域,已办理相关案件800余件,其中析产纠纷案件占比约80%。
写采纳情况
法院采纳了李同红律师关于版税应列入遗产范围的核心意见,认定版税按法定继承比例分割。
案件裁判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版税收入方面,被告继承全部版税,同时需向其他12位继承人支付相应折价款,两位主要继承人各获147万余元,另4位继承人各获36.7万余元,另5位继承人各获29.4万余元;房屋因性质特殊,不能继承、不能上市交易,不予处理;字画因双方无法就价值达成一致,且不申请评估,法院不予支持实物分割;书信、手稿等因原告未能证明相关物品由被告保管,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最初担心拿不到应得的遗产,最终通过李律师团队的努力,各原告分得的遗产折价款从几十万到上百万元不等,成功争取到了依法应得的遗产份额。这个案子能取得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律师准确抓住版税属于遗产这一要点,并通过申请调查令收集证据来支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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