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是林XX、林XX,被告是XX门市XXXX有限公司,第三人是XX门XX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
事情源于“XX小镇”项目建设,被告作为拆迁人、第三人作为拆迁实施单位,要拆除原告位于XX区XX街道东山XX的房屋及附属物。20XX年X月X5日,原告与被告、第三人签订了《XX门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协议约定了拆迁补偿款、差价款支付、过渡期限等事项。过渡期限从20XX年X月X日原告搬迁交付拆除之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被告预付过渡安置补助费至20XX年X月X日。若超过期限交房,要按规定支付逾期安置补助费。
协议签订后,原告履行了支付安置房房价款与拆迁补偿、补助费差价195475元,交付房屋产权证原件,搬离房屋等义务。被告支付了截止20XX年XX月X日的安置补助费,但之后既未交付安置房,也未支付安置补偿费。原告多次询问、催讨,相关人员却再三搪塞。2018年4月初,原告与被告面谈无果,X月X日,原告通过律师发《律师函》催讨,被告法定代表人签收,但仍未达成共识。截止20XX年X月X日,被告累计拖欠原告自20XX年X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的安置补助费856309.75元。
当时,原告自己按照协议履行了义务,却拿不到应得的安置补助费和安置房。每一次催讨得到的都是敷衍的答复,他们感觉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却又不知该如何是好,整天忧心忡忡。
原告在多次催讨无果后,找到了王伟栋律师。
王伟栋律师介入后,首先进行了多次会见,与原告详细沟通案件细节,了解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同时,仔细查阅了大量的案件资料,包括拆迁协议、收条、房屋交接验收单等,从中寻找关键线索。
在庭审过程中,王伟栋律师提交了《代理词》,核心逻辑是强调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协议合法有效,原告已经依约履行了义务,被告未交付安置房和支付安置补助费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王伟栋律师执业期间,经手办理了数百起案件,也成功代理过多起争议标的金额较大、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XX门市XXXX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林XX、林XX支付安置补助费(暂计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373662.36元及利息(从20XX年X月XX日起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被告还应从20XX年X月X日起至向原告提供安置房之日止,按每月10379.51元支付逾期安置补助费;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原告原本担心拿不到安置补助费和安置房,最后虽然部分诉求因超过诉讼时效未得到支持,但还是获得了一定金额的安置补助费和利息,并且被告要继续支付逾期安置补助费。
打官司就是要依据事实和法律,王伟栋律师通过对案件资料的细致梳理和对法律的精准运用,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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