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
在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履行宅基地丈量法定职责纠纷案里,原告是某村民,被告是某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原告觉得自己和他人签的宅基地协议无效,要求被告按照早年建房批复给自己丈量宅基地,还想撤销被告作出的相关调查回复。被告则认为原告的请求没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驳回原告诉请。
原告一开始就面临着巨大的困境。他的诉求被被告明确反对,而且一审、二审都败诉了。这就好比他在法律的道路上连遇两座大山,心里肯定特别焦虑,觉得自己的权益好像很难得到保障。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原告不服一审、二审判决,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时找到了李超律师。当时原告满心焦虑,觉得自己有理却一直得不到支持。
李超律师接手案件后,开始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他仔细审查了宅基地审批条件,翻阅了大量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厘清了集体土地权利义务,还依法规范了行政履职边界。虽然资料里没明确说他具体的阅卷页数、提交文书份数等,但从他精准审查和厘清的工作来看,背后肯定付出了很多努力。
突出关键策略点
李超律师的核心策略就是精准审查宅基地审批条件、厘清集体土地权利义务、依法规范行政履职边界。在这个案子里,关键在于核查原告是否履行原宅基地交回集体义务等事实。律师抓住了这个要害,通过对这些关键事实的审查,来判断原告的诉求是否合理。比如,他会去查看相关的宅基地审批文件,确认原告获批宅基地的具体情况,以及是否按照规定交回了原宅基地。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李超律师从2016年11月开始执业,从业10余年来一直专注政府法律顾问、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征地拆迁、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等领域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他服务政府多家资源规划部门十余年,累积处理各类行政案件1000+。这说明他在行政法领域,特别是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等方面,有丰富的处理同类案件的经验。
写采纳情况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查的内容和李超律师审查的方向是一致的。这说明法院采纳了李超律师对于案件关键事实审查的思路,认可了他对宅基地审批条件、集体土地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审查。
案件裁判结果
最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再审申请。原告一开始坚持要求被告履行丈量宅基地的法定职责,还不服一、二审判决申请再审,满心期待能得到支持。但结果是法院认为原告虽曾获批宅基地,但未按要求将原宅基地交回集体,仍在原宅基地上建房,其要求被告按批复丈量新宅基地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结果并无不当,再审申请不符合法定情形。
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对宅基地审批条件和集体土地权利义务的精准审查。李超律师通过严谨的工作,让案件的事实清晰地呈现出来,为法院的判决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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