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X原本在某时尚公司安稳工作,然而2021年4月的一次调岗,打破了这份平静。公司单方面将他的工作地点从江夏调整到黄陂,这一变动让顾X的上下班时间大幅增加,路费也有所上涨,且公司没有给予任何补偿。顾X陷入了困境,不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李红丽律师,中国律师协会会员,湖北诺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所党支部副书记,拥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在法律领域已执业7年。她曾在大型国有企业从事法务工作十余年,积累了深厚的公司法务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劳动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
顾X在面临调岗纠纷时找到了李红丽律师。李红丽律师详细了解情况后,发现公司未经与顾X协商一致,单方调岗且未作合理补偿,属于不合理调岗。于是,她指导顾X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仲裁主张经济补偿。
2021年5月6日,顾X向公司邮寄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拖欠疫情期间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且单方调岗变更工作地点”等原因提出解除合同。在仲裁过程中,李红丽律师凭借自己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为顾X据理力争。
最终,仲裁裁决支持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9410.33元。仲裁认为,虽公司调整工作地点属于自主经营权范畴,但未搭配合理的工作时间调整及交通费补贴等措施,顾X因此提出离职,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
李红丽律师不仅在此次案件中帮助顾X维护了合法权益,在其执业生涯中,年均办案近百件,以劳动工伤案件为主。她秉持“敬业、精业、勤业、乐业”的职业理念,不断精进专业能力。2021年至2023年,她连续三年获评“千名村(居)满意法律顾问”;2024年6月,获评“湖北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24年7月,受聘第七届武汉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城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她用自己的专业和努力,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劳动纠纷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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