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因涉及一起开设赌场案件而陷入困境。202X年X月至X月,当事人所在的游戏工作室利用网络游戏直播活动组织多人赌博,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赌博罪。当事人面临着法律的严厉制裁和未来生活的不确定性,内心充满了焦虑与恐惧。
在这个关键时刻,王艳翠律师介入了此案。王艳翠律师执业8年,专注于刑事辩护等领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接手案件后,第一步便是详细梳理案件材料。她仔细研究了公诉机关提供的被告人供述与辩解、证人证言、微信及支付宝转账记录、游戏规则清单、直播视频、辨认笔录等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试图从中找到对当事人有利的线索。
在证据收集方面,王艳翠律师展现出了专业能力。她发现当事人所在的游戏工作室、游戏直播平台、游戏账号并非为赌博而设立,所制定的赌博规则均系照搬其他平台主播的模式,也未向玩家提供赌具和赌资,且直播受众相对固定。这些细节成为了她辩护的重要依据。
庭审策略上,王艳翠律师清晰地表达了辩护意见。她首先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赌博罪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表示认可,但同时指出本案应定性为赌博罪而非开设赌场罪。她强调本案不符合开设赌场罪的一般特征。在量刑部分,她指出当事人无犯罪前科,在本案中所起的作用较小,系从犯;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恳请法庭结合当事人悔过自新的认罪态度,加大从宽量刑的幅度。
虽然最终法院认为三名被告人构成开设赌场罪,且不区分主从犯,但王艳翠律师的努力还是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机会。被告人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王艳翠律师始终秉持着“以勤勉尽责的执业准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一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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