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携手走进婚姻殿堂时,都憧憬着能相伴一生。可现实中,因为各种原因,有些夫妻最终选择分道扬镳。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去法院诉讼离婚,另一种就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很多人可能不清楚去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具体流程,接下来就给大家详细说说。
一、申请离婚登记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包括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符合《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比如小张和小李决定协议离婚,他们就先签好离婚协议,然后带着上述材料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受理环节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看是否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像小王和小赵来申请离婚登记,工作人员发现他们的离婚协议里对财产分割表述模糊,就会要求他们重新明确相关内容。
三、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比如小孙和小周在冷静期内,小孙反悔不想离婚了,他就可以按上述流程撤回申请。
四、审查环节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如果发现离婚协议书不符合要求,会要求当事人进行修改。
五、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在发放离婚证时,婚姻登记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并按指纹,之后发给离婚证。
离婚手续办完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离婚协议的履行问题,对方不按照协议分割财产或者支付抚养费该怎么办。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再次引发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离婚后的事务处理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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