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有几页纸的起诉书,拉开了黎必朗首次独立办案的序幕。当事人郭某某是未成年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接案第1天,黎必朗便马不停蹄地前往看守所会见郭某某。他仔细倾听郭某某讲述事情的经过,耐心疏导其心理压力。之后的几天,黎必朗一头扎进卷宗材料中,逐页查阅,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精准把握本案案发诱因、当事人主观恶性、作案情节轻重。同时,他积极收集郭某某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案发后深刻悔罪、自愿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关键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立案后第5天,黎必朗开始主动对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他多次提交专项辩护意见,与办案机关沟通辩护观点。每一次沟通,他都详细阐述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司法原则,论证本案适用缓刑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庭审当天,黎必朗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将之前收集的证据和观点一一呈现。他的发言条理清晰、逻辑严密,让在场的人都感受到了他的专业和认真。
最终,法院充分采纳了黎必朗的全部辩护意见,对郭某某判处缓刑,并依法为其封存全部犯罪记录。结案后,黎必朗在笔记本上记了一句话:“为未成年人争取权益,意义重大。”
这次经历让黎必朗在后续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更加注重对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和权益保护。他会更加积极地收集从轻情节,与办案机关进行充分沟通,为未成年人争取更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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