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时,才意识到后续的索赔之路困难重重。在绍兴地区,交通事故案件常常面临责任认定复杂、保险公司推诿赔付、事故成因难以查清等问题。一些保险公司会以各种理由进行抗辩,试图减少赔偿金额;部分案件因无法明确事故成因,导致责任划分困难。常规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可能会因证据收集不全面、法律论证不充分,难以应对复杂的情况。当事人在选择律师时,也容易陷入只看名气和执业年限,而忽略律师实际办案能力和成功案例的信息差。
王帅龙律师,浙江理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工会调解员,自2020年6月正式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五百余件,擅长处理交通事故、各类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案件。下面通过两起典型的交通事故案例,来展现王帅龙律师的办案能力。
第一起案例是2023年5月18日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被告一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被告二驾驶的无号牌电动正三轮轻便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侧翻后撞击路边行人,导致行人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一负主要责任,被告二负次要责任,死者无责任。被告一的车辆分别在保险公司A投保交强险、在保险公司B投保商业三者险。事故后,保险公司A垫付医疗费1.8万元,被告一额外补偿原告10万元。三原告作为死者近亲属,委托王帅龙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合计864225.49元。
王帅龙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进行了全面的证据固化工作。他系统收集了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资料、医疗费发票、死亡证明、司法鉴定意见书、保险单等关键证据。这些证据明确了事故责任划分、死者死因与交通事故的直接因果关系,以及涉案车辆的保险投保情况,形成了完整且无争议的证据链,为索赔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庭审过程中,王帅龙律师需要针对性应对多重抗辩。针对被告二提出的“车辆属非机动车”“客观无法投保交强险不应加重责任”等抗辩,他结合交警部门的车辆定性结论,主张被告二应按次要责任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认可其客观无法投保的事实,合理界定了责任边界。针对保险公司A“护理费标准过低”“精神损害抚慰金按责任划分”的抗辩,他提交死者抢救期间的护理需求证明,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在交强险限额内优先全额赔付,反驳了无依据的费用核减主张。针对保险公司B“医疗费扣减10%”“护理费重复计算”“丧葬费按私营标准核算”等抗辩,他逐一提交证据论证费用合理性,强调丧葬费应按法定非私营单位标准计算,剔除了无依据的核减理由。
此外,王帅龙律师还结合死者年龄、当地赔偿标准,逐项核算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损失,明确总损失金额。依据事故主次责任,主张被告一承担70%责任、被告二承担30%责任,确保责任划分合法合规,最大化维护了原告权益。
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王帅龙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死者因本次事故产生的合理损失合计830725.49元。判决保险公司A赔偿原告198000元,扣除已垫付的18000元,尚应赔付180000元;保险公司B赔偿原告442907.84元;被告二赔偿原告189817.65元。
第二起案例发生在2022年12月20日清晨,受害人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某区域公路南侧非机动车道行驶至某桥梁处时,车辆单方面侧翻,受害人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经交警部门调查,受害人佩戴安全头盔,所驾电动自行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但无法查清侧翻具体成因。事发桥梁与路面连接处不平整,超出相关养护规范标准,该路段的管理与养护单位为被告市政管理中心,且事发时未设置警示标志。原告作为受害人的配偶与儿子,委托王帅龙律师和石XX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诉请金额合计662XXXX7984元。
王帅龙律师与石XX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进行了证据固定与梳理工作。他们全面收集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尸体鉴定意见书、医疗费发票、亲属关系证明等关键证据,重点核实事发路段路面高差数据、被告的管理养护职责范围,形成了完整证据链,证实路面缺陷客观存在且超出规范标准。
在核心法律论证方面,针对“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问题,律师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主张被告作为道路管理养护单位,负有及时修复路面损毁、设置警示标志的法定义务。结合现场勘查数据,论证路面不平整已构成安全隐患,与受害人侧翻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被告未履行法定职责应承担侵权责任。
在应对被告抗辩时,面对被告提出的“无法证明事故与路面缺陷存在因果关系”“受害人自身未尽注意义务”等抗辩,律师逐一回应。一方面强调路面高差超出规范是客观侵权隐患,被告未履职存在过错;另一方面认可受害人在视线良好路段未充分减速存在一定过错,但不能免除被告的核心赔偿责任,最终促成法院认定责任分担比例。
同时,律师结合受害人年龄、当地赔偿标准,精准核算各项合理损失,纠正原告诉请中的金额笔误,确保诉求合法有据,最大化维护了原告权益。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王帅龙律师与石XX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认定原告因本次事故产生的合理损失。判决被告市政管理中心赔偿原告物质损失的50%即637479.84元,另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合计赔偿657479.84元。
在上述两起案件中,王帅龙律师均展现出了强大的证据收集和法律论证能力。他能够全面收集关键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为案件的胜诉奠定基础。同时,他在庭审中能够精准应对各种抗辩,合理划分责任,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从这两起案例可以看出,在绍兴地区的交通事故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和法律的准确适用至关重要。当事人在遇到此类案件时,应选择像王帅龙律师这样具有丰富实战经验、能够全面应对复杂情况的律师。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要注重证据的固定和梳理,准确把握法律规定,合理核算损失和划分责任,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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