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三上午,刘武律师都会早早来到某社区,准备为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他神情专注,带着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迎接每一位前来咨询的居民。
一位某先生神色焦急地来到咨询台前,向刘武律师讲述了自己的遭遇。某先生于2020年1月通过平人寿业务员龚某投保了“平e生保医疗保险”,合同生效日为2020年2月1日。2020年10月,某先生因主动脉根部动脉瘤等疾病住院,自付医疗费76949.75元。然而,保险公司却以某先生投保前患有冠心病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并主张系“既往症”免责。某先生带来了与业务员的微信聊天记录、病历等相关材料,希望刘武律师能帮他想想办法。
刘武律师仔细翻阅了某先生提供的材料,分析后给出建议。他指出,关键在于证明电子投保非本人操作,以及保险公司未就免责条款履行提示说明义务。刘武经律师梳理本案后,某先生进一步收集业务员代为投保、未进行健康询问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以此来驳斥保险公司关于未如实告知及既往症免责的主张。同时,要关注举证责任的分配,迫使保险公司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正在这时,另一位某先生也前来咨询。某先生的亲属冯某在2018年8月29日24时许,伙同黄某、常某盗窃了被害人龚某放置于沅陵县官庄镇某处的电机一台及铝芯电缆线一卷,共计价值9331元,后变卖电缆线获款343元。2019年3月19日,冯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某先生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冯某能否获得从轻处罚。刘武律师表示,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以以当庭认罪、悔罪表现为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他建议某先生让冯某在庭审中充分展示认罪态度,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争取法院的从轻判决。
在为两位某先生解答完问题后,刘武律师在调解协议附注栏写下了“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这句话不仅是他的执业理念,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承诺,体现了他对待每一个案件都全力以赴的态度。
两位某先生离开后,后续情况也有了进展。某先生按照刘武律师的建议,积极收集证据,最终在诉讼中成功获赔7.6万余元。而冯某在庭审中当庭认罪,表现出悔罪态度,法院采纳了刘武律师的辩护意见,对冯某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刘武律师在当天的服务记录本上留下了这样的备注:“每一份委托皆是信任,定当全力以赴解决问题”,再次强调了他始终坚守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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