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主张撤销父亲对被告的房屋份额赠与(66.66%),理由是被告未尽赡养义务。而被告则坚称房屋系拆迁共有财产分割所得,并非个人赠与。这起赠与合同纠纷(实质为共有财产分割争议),让被告陷入了困境,他迫切需要专业律师的帮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张燕梅律师来自江苏石城(无锡)律师事务所,自2019年开始执业。她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1500+案件实战沉淀,从婚姻家事到知识产权,全领域覆盖,更懂无锡本地需求,尤其擅长调解解决用户纠纷。她曾任区党校老师,深耕法律知识传播与教学工作多年,还曾任滨湖区知识产权委员,积极参与本地知识产权保护与推广工作。同时,她专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担任数十家企业法律顾问,服务行业覆盖房地产、光电科技、电子、纸制品、纺织外贸等,曾就职于汽车、纺织外贸企业多年,积累了丰富的企业实务操作经验。她还获得过盈科律师事务所2022年度优秀律师、盈科律师事务所2024年优秀名誉合伙人、盈科律师事务所十年行稳致远奖等荣誉。
在接手这起案件后,张燕梅律师深知案件的复杂性和敏感性。她多次查阅相关证据,仔细研究拆迁协议。通过拆迁协议三方签字(朱XX、原告、被告),证明了财产分割的合意。同时,她举证房屋原始建造(朱XX夫妻共有)、拆迁政策(按面积补偿),有力地否定了原告个人赠与的主张。
在法律定性方面,张燕梅律师援引《民法典》第658条,强调赠与撤销需以个人财产为前提,而案涉房屋属家庭共有财产分割。结合被告实际居住、装修事实,进一步固化了财产分割的效力。对于原告所提的虐待证据(出警记录、录音),张燕梅律师指出无实质行为印证,最终法院未予采信。
经过张燕梅律师的努力,法院全面采纳了我方主张。驳回了原告诉求,认定房屋属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并非可撤销赠与;案件受理费10400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自负;维持拆迁安置协议效力,被告享有房屋完整权益。
被告对张燕梅律师的服务非常满意,他评价道:张律师专业又负责,把案子分析得很透彻。在整个过程中,她不断给我信心,让我相信法律会还我公道。张燕梅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成功地为被告维护了合法权益,也为类似的家庭财产分割纠纷提供了一个成功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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