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及离职时间争议应对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入职及离职时间的确定是常见问题。例如在罗XX与成都市XX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公司认为罗XX入职时间为2018年4月4日,而罗XX认为应从2018年8月8日开始计算。对于离职时间,双方也存在分歧。刘双律师面对此类问题,会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结合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等证据来认定入职时间。对于离职时间,若双方无法证明离职原因,会参照相关规定视为用人单位提出且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标准认定方法
工资标准的认定也是劳动争议中的关键问题。在上述案件中,罗XX主张月工资标准为4500元/月,公司则认为是2800元/月。刘双律师会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提交有劳动者签字确认的工资发放记录来证明工资标准。若用人单位无法提供,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法院会采信劳动者所主张的工资数额。
经济补偿金支付判定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判定同样是劳动争议的焦点。在罗XX与公司的案件中,对于离职原因双方陈述不一致且均无证据证明。刘双律师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让用人单位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视为用人单位提出且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从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计算经济补偿金时,会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
劳动争议的解决需要准确把握入职及离职时间、工资标准和经济补偿金支付等要点,从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入手,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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