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XX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邢总此刻心急如焚。公司向江苏XX环保材料有限公司购买的滤袋,使用仅一个月,部分就出现了破损等质量问题。公司投入了大量资金,却换来这样的结果,后续的生产运营也受到了严重影响。邢总多次与对方协商解决,但江苏XX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坚称自己供应的滤袋不存在质量问题,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邢总感觉公司陷入了绝境,不知该如何挽回这巨大的损失。
就在邢总感到绝望之时,他找到了王艳翠律师。王艳翠律师是河北恭惠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拥有8年的执业经验,深耕于合同纠纷等领域。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
王艳翠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400余起案件的经验,她注意到本案的关键在于确定滤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于是,她首先仔细研究了双方签订的合同和技术协议,明确了质量标准。之后,她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包括滤袋使用情况的记录、更换滤袋的费用凭证等。同时,在诉讼过程中,她推动双方共同委托南京XX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案涉滤袋质量进行鉴定。
然而,江苏XX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对鉴定结果提出了诸多异议,上诉称鉴定机构无资质、鉴定结论无效等。王艳翠律师沉着应对,针对对方提出的每一项理由进行了深入分析和反驳。她指出,法院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可以依职权作出委托鉴定事项,不需要经过当事人的同意,且上诉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重新鉴定,应视为对举证权利的放弃。对于对方提出的滤袋使用环境影响检测结果等理由,王艳翠律师也结合专业知识和实际情况进行了有力回击。她强调,案涉滤袋在使用数月即被换下,一直被搁置,其鉴定指标一般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因此鉴定意见中的指标能够反映滤袋的原始性状。
最终,法院采纳了王艳翠律师的观点,认定案涉滤袋质量不符合双方的约定,江苏XX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构成合同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判决该公司返还河北XX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已支付的滤袋款32万余元,并赔偿人工费10万余元和鉴定费5万元。
王艳翠律师表示:“作为律师,我们要以勤勉尽责的执业准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每一个案件都是对我们专业能力和责任心的考验,只有全力以赴,才能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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