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抚州,有这么一起令人揪心的案件。被告人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母亲病逝,还是低保贫困户。因为在校创业网贷逾期,为了资金周转,他通过网络找贷款渠道,结果被陌生人员以“包装流水、办理贷款”为由诱骗。
在明知本人银行卡可能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资金结算的情况下,这大学生还是把名下银行卡、手机、身份证、交易密码全部交了出去,还配合刷脸验证,给上游电信网络犯罪活动提供了支付结算帮助。
经查,他名下银行卡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1起,涉诈资金161.387291万元,总流水211.289691万元,他从中获利890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他,他倒是主动在约定地点等候民警到案,到案后也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但这么多起诈骗案件,涉案金额又这么大,这大学生的处境十分糟糕,他面临着可能被重判,学业也可能不保的局面。
魏建明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始了一系列行动。
魏律师先是结合归案经过、讯问笔录、同步录音录像,完整固定了被告人电话传唤后主动等候、无抗拒、如实供述的事实,这为依法认定自首提供了关键依据。他还多次会见被告人,详细了解案件细节。
同时,魏律师向法院提交了在校证明、学生证、低保证明、母亲病逝材料等,充分展现被告人一时失足、主观恶性极小、具备挽救条件。他全程指导家属足额退缴全部违法所得8900元,并主动赔偿本案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书面谅解。
在社区矫正评估方面,魏律师主动对接司法机关,推动社区矫正机构出具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评估意见。他还保障被告人自愿、稳定、理智认罪认罚,精准对接检察量刑建议。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魏建明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依法判决被告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认定被告人经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系自首,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认定被告人系在校大学生、初犯、偶犯、无前科、主观恶性较小、人身危险性低;认定被告人已全额退缴违法所得、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社会危害性显著降低;采纳社区矫正评估意见,认定被告人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完全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原本这大学生面临着实刑风险,学业可能毁于一旦,现在成功实现缓刑、不羁押、保住学籍、不影响前途。这个案子能取得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魏律师精准地抓住了自首等关键情节,通过一系列扎实的工作,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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