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原告A来说,那是一段无比绝望的日子。当初,为了让孩子能有更好的艺术素养,他和孩子与某文化传播公司分公司签订了《艺术培训服务合同》,一次性支付了数万元的高额课程费用,满心期待孩子能在接下来的三年里学有所成。然而,孩子正常上课完成部分课次后,2022年11月,分公司却无故停止了全部课程,关闭了教学场所,还拒不告知复课时间,也不退还剩余课时费用。A四处打听,才发现分公司已经停止经营,而且分公司根本没有独立财产可供承担责任。看着辛苦攒下的钱打了水漂,孩子的艺术培训计划也泡汤,A感到无比的无助和愤怒,不知道该如何挽回损失。这样的案子,杨稳定律师执业4年来已经办过五百多件。
就在A感到走投无路的时候,他找到了杨稳定律师。杨稳定律师是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执业4年来,长期深耕于民商事法律领域,尤其擅长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与劳动争议、婚姻家事等法律事务。她曾担任西安市某区法院商事调解员,还是律所人身损害、交通事故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接手案件后,杨稳定律师凭借五百多起案件的经验,注意到分公司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总公司可能需要承担责任这一关键要点。她迅速展开行动,一方面深入研究《民法典》第七十四条分支机构责任规则,为将总公司纳入责任范围寻找法律依据;另一方面,仔细核算剩余课时费用,根据合同约定课次、已上课次、总费用科学计算退费金额,确保数据清晰、计算严谨。
在庭审中,二被告均未到庭,未答辩、未举证。杨稳定律师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重点论证了三点:一是案涉教育培训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停业构成根本违约;二是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三是剩余课时费金额明确、证据充分,被告应退还费用并支付利息。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杨稳定律师的意见,依法判决:被告A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剩余课程服务费,并支付相应利息;被告B对上述债务在分公司未清偿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案件诉讼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杨稳定律师表示:“用责任与担当践行律师使命,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是我作为律师的职责所在。”这起案件成功确立了“分公司违约、总公司兜底”的裁判规则,为大量涉及分支机构的教育培训退费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也让众多像A这样的家长从“机构跑路”的困境中挽回了损失,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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