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通市某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王X与公司一名高管就销售提成问题产生劳动争议,双方多次协商却始终未能达成一致。该高管愤而向税务机关实名举报,还提交了公司近三年未开票收入记录、私人账户收款记录等关键材料,直指王X偷逃税款。税务机关迅速立案稽查,结果令人震惊:该公司在三年间通过私人账户收取货款,未如实申报销售收入,累计偷逃税款400余万元,占应纳税额比例超过30%。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逃税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要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4年初,税务机关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以涉嫌逃税罪对王X刑事立案并采取强制措施。王X被刑事拘留后,其家属心急如焚,四处寻求帮助,最终委托了上海正策(南通)律师事务所执业两年多的叶伟佳律师介入此案。叶伟佳律师在成为律师之前,曾在某上市集团干了八年,负责企业风控,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接到委托后,叶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了王X家属,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并迅速调取了初步证据。
叶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即展开了细致的工作。他首先查阅卷宗,核实涉案金额及占比,确认王X的行为已构成逃税罪,且属于“数额巨大”,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接着,叶律师深入分析法律条文,发现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四款规定,纳税人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这一规定为本案提供了宝贵的辩护空间。随后,叶律师指导王X家属紧急筹措资金,在一周内将400余万元税款及相应滞纳金全部补缴至税务机关,并提交书面整改方案,承诺规范财务制度。
在关键节点上,叶律师采取了重要行动。他向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书,在意见书中指出王X系初犯,是因法律意识淡薄导致漏税,案发后主动补缴税款及滞纳金,认罪态度良好,符合不予起诉条件。这份法律意见书如同关键的砝码,改变了案件的走向。
最终,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王X虽构成逃税罪,但案发后已全额补缴税款及滞纳金,接受行政处罚,且系初犯、认罪悔罪,社会危害性较小。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四款之规定,决定对王X作相对不起诉处理。2024年5月,王X获释,公司经营未受实质性影响。该案中,王X及公司共计补缴税款及滞纳金近700万元。
这起案件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它警示企业经营者要重视税务合规,避免公私账混同,否则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同时,涉及劳动争议时应及时化解,防止矛盾升级引发更大的问题。对于涉嫌逃税犯罪的当事人来说,补缴税款及滞纳金是争取不起诉的关键前提。
在司法实践中,逃税案件的裁判趋势越来越注重当事人的补救行为和认罪态度。如果当事人能够在案发后积极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并表现出良好的认罪悔罪态度,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作出相对合理的判决。这也体现了法律的教育和引导作用,鼓励当事人主动纠正错误,减少社会危害。叶伟佳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和专业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此外,叶伟佳律师还承办过一起恋爱诈骗案。2019年至2024年间,嫌疑人李X通过社交软件结识多名女性,谎称自己有显赫的身份和背景,与多地至少五名女性确立恋爱关系后,以各种理由多次借款,累计借款金额超过百万元。部分被害人曾单独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李X在事发后主动出具借条、归还少量款项,公安机关认为属于经济纠纷,未予刑事立案。
2024年,多名被害人通过社交群取得联系,共同委托叶伟佳律师介入处理。叶律师接受委托后,整合被害人信息,确认李X同时与多名女性交往、借款的事实,形成证据链。他还收集虚假身份证据,核实李X所称的工作单位、家庭背景、车辆信息均系伪造。在被害人聊天记录中,叶律师发现李X炫耀“从另一个女的那儿骗了几十万,不用还”等内容,证明其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同时,叶律师梳理借款记录和谎言对应关系,发现时间、金额、事由相互矛盾,进一步印证其虚构事实的行为。
叶律师将上述证据整理成书面材料,形成报案文书,陪同被害人前往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诈骗罪立案条件,于2024年11月对李X刑事拘留。目前,李X因涉案资金已被挥霍,无力退赃,仍处于羁押状态,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这起案件中,因叶律师介入及时、证据收集充分,公安机关顺利立案并采取强制措施,多名被害人的损失虽暂未追回,但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追责。这也体现了叶伟佳律师在处理刑事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认真负责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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