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纠纷里,有这样一个案子。案号暂未提及,审理法院也未在资料中明确。在这个案件里,当事人是出借人,作为原告参与诉讼。
事情是这样的,20XX年X月,出借人经胞弟牵线,向借款人出借了3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借条,明确约定了借款期限、利息标准、还本方式及违约责任,还约定若借款人逾期还款,需承担违约金及出借人维权产生的律师费等费用。然而,借款期间,借款人仅支付了部分款项。借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拒不偿还30万元本金,也未支付剩余借期内利息。出借人多次催讨都没有结果,这可把出借人愁坏了,自己的钱要不回来,心里别提多着急了。
就在出借人焦虑万分的时候,找到了广东邦企律师事务所的章世铿律师。章世铿律师自2016年执业至今,执业证号为14405201610537634,服务地区是广东-汕头。他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其中民商事纠纷领域相关案件就有100多件,经济案件占比约50%。
章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就开始梳理案件事实、固定相关证据。他围绕出借人的诉讼请求,整理出了完整的证据链。这里面有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身份信息,证明双方亲属关系的户籍材料,证明借贷合意及权利义务约定的借条,证明出借人履行出借义务的银行转账凭证,证明多次催讨借款的微信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还有证明出借人支出律师费的委托代理合同及发票等。光是整理这些证据,就花费了不少精力。
案件立案后,法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开庭审理时,借款人经法院传票合法传唤,却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庭审中,章律师当庭清晰陈述案件事实,全面举证质证,充分阐述法律依据。他明确提出出借人的诉讼请求具有事实和法律双重支撑,借款人的违约行为已严重损害出借人合法权益,应依约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法院经审理,对章律师提交的证据及陈述的案件事实均予以采信,认定原被告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借款人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借款人要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出借人归还借款本金300000元及借期内利息4423元;还要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支付律师费25000元;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合计6441元,也都由借款人承担。如果借款人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出借人一开始担心这30万本金和利息都打水漂了,经过章律师的努力,全部诉讼请求都得到了法院支持,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这个案子能取得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章律师及时梳理固定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在庭审中清晰陈述事实和法律依据,切中了案件的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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