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雪娇律师自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虽时间不长,但累计承办案件已近百件,展现出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毕业于西南科技大学法学系,具备深厚的法学素养,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领域。
2024年1月30日10时许,柳某作为货梯操作员,无证违规操作电梯,致辛某死亡,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2024年6月26日,案件由白山市公安局红旗分局侦查终结,移送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接案后,董雪娇律师深知案件的复杂性与挑战性。她仔细研究案件细节,梳理证据链条,发现柳某虽存在违规操作,但主观上并非故意犯罪。
在办案过程中,董雪娇律师采取了主动与被害方沟通协商这一非标准动作。她积极促成柳某认罪认罚,让柳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时,她多次与被害方交流,表达柳某的悔意和赔偿意愿,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谅解协议。这一过程中,董雪娇律师精准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关于认罪认罚从宽的规定,为柳某争取从宽处理。
检察院于2024年7月19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8月19日补查重报。董雪娇律师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及时与检察院沟通,提出专业辩护意见。她强调柳某系过失犯罪,且为初犯,自愿认罪认罚,已取得被害方谅解,符合从宽处理条件。
最终,2024年,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柳某的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柳某不起诉。
这起案件的成功处理,不仅体现了董雪娇律师扎实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沟通协调能力,也展现了她在刑事辩护领域的独特见解和应对策略。她通过主动沟通协商这一非标准动作,改变了案件走向,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她的执业生涯中,类似这样的案件还有很多,她始终秉持“守正持法,尽心尽责,不负所托”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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