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
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
拘役、3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
刑法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
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
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适用缓刑的对象:
(一)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说明,罪行比较轻微。
判处重刑的罪犯,不能缓刑。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例如,有的虽然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徒刑,但根据其具体情节和为了教育其本人,预防其再犯罪,有必要付诸执行的,不能缓刑。
或者本人虽有悔改表现,但判刑较重也不应当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