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备法人资格;
2)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3)单位法人代表或分管物业管理的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单位部门负责人50%以上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在册管修人员不得少于6人,且50%以上持有本专业上岗证书;各管理项目技术人齐备,其中工民建业的工程师不得少于1人;
5)内部管理机构及各项制度规范齐全并有效运作。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