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召开程序规定
更新时间: 2022-06-07 17:40:18
律师解答
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的程序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2、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
3、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4、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5、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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