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陈萃璐律师,985院校硕士毕业,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律师。生于法律世家,父亲是一位从业多年的老律师,深受父亲熏陶,对律师行业充满敬畏。陈萃璐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做事认真负责,专长包括但不限于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从业以来代理的数百起案件中大多数案件均以胜诉或调解结案,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深受当事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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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约定才对外产生约束力;若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为维护第三人利益和保护交易安全,则应以清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法律效力已在多起案例中确认。双方书面约定财产所有权,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可约定婚姻期间及婚前财产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部分共同所有。但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法律效力已在多起案例中确认。双方书面约定财产所有权,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可约定婚姻期间及婚前财产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部分共同所有。但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没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法律承认夫妻离婚前对财产的约定有没有效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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