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公告怎么送达
时间:2025.01.27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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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公告送达是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
诉讼文书,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即视为送达。
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采用。
方法:
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张贴在人
民法院布告栏内或公共场所,或者登报、广播、在电视上播映。
国内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涉外
民事诉讼中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
凡采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应当记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并将有关情况附卷备査。
根据
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送达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或规则:
(1)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既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
法律对公告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
(2)公告送达
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当在公告中说明
起诉或上诉的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
逾期答辩的法律后果;
公告送达
传票的,应当说明出庭地点、时间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
公告送达
判决书、裁决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
裁判是第
一审法院作出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
上诉期限和上诉审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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