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政府单位的房子可以出租,具体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和对外投资使用国有资产的,应当报同级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批。
未经批准,不得将国有资产出租和对外投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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