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
左杰,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主任,律所创始合伙人。左杰律师有14年的司法工作经历,2018年辞职后专职刑辩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承办的刑事案件多取得良好结果,如崔某某诈骗案,当事人羁押700余天后获得存疑不起诉。张某涉恶案件、刘某涉恶案件均成功“摘帽”,其中刘某一案中公安机关认定九起犯罪事实,经过辩护,最终法院仅认定三起犯罪事实。左杰律师团队现有成员四名,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见长,团队秉承“专业、专注、专心”的职业理念,坚持专业精细化辩护的工作风格,主攻刑事案件,近两年团队成员办理的多起案件获得撤案、不起诉、缓刑的裁判结果,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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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执行中的行政拘留折抵刑期问题在特定情况下,行政拘留不仅可被视为刑罚的替代形式,同样可以折抵刑期。若行为人所实施的违法行为已触犯刑法,且在人民法院对其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前,有关行政部门已然据此赋予了行为人相应的行政拘留权利,依据法律规定,该行政拘留时间应依法折抵为相应的刑期。

取保候审与行政拘留不同,它们不能相互抵扣。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用于刑事诉讼,目的是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行政拘留则是对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两者在法律程序、性质和目的上都有明显区别,不能混淆或相互抵消。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期限是可以相互折抵的。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性的刑事手段,而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如果有人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并且实际被羁押的时间超过了后续罚责认定所规定的行政拘留时间,那么就不需要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了。

刑事拘留期间是有折抵刑期规定的。在判决之前,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先行羁押,那么根据判决结果的不同,折抵刑期的方式也不同。如果被判管制,那么每两天羁押可以折抵一天刑期;如果被判拘役或有期徒刑,那么每一天羁押都可以折抵一天刑期。这是因为刑事拘留虽然不是正式的刑罚,但它限制了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所以在计算刑期时需要考虑到这一段时间。

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拘留和刑期不能等同。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而刑期是犯罪后刑法规定的惩罚期。如果一个行为既违反行政法又构成犯罪,那么需要分别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拘留的时间不能抵扣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