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汉盛(天津)律师事务所
姚大利律师执业于上海汉盛(天津)律师事务所,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其中不乏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以来,成功办理了大量职务犯罪、经济类犯罪、刑事控告、刑民交叉等案件,主要业绩涉及检察院不起诉、定罪免处、再审依法改判等,大部分案件从轻、减轻处罚。 姚大利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恪守律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效高的执业理念。深入专研案件本质,对于重大疑难案件有自己独到见解与预判,充分发掘对当事人有利的一切法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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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对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并不必然导致其在家庭财产继承中的顺位优先。依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作为成年人,子女应有义务为父母提供帮助及支持。若子女虽具备经济支付能力且具备相应赡养条件,却明确拒绝承担对老年人在内的家庭成员的抚育义务,当被继承人即父母离世之后进行遗产分配时,子女应丧失部分或全部继承份额。

遗弃亲生子女被收养后,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所以,这种情况下对亲生父母不具有赡养义务。

母亲再婚后,子女仍需履行赡养义务,不得干预其婚姻生活。无论婚姻状况如何变化,子女对父母的赡养责任不变,这是法律责任。母亲婚姻选择是其个人行为,子女应尊重并尽孝。

养女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责任和义务赡养无法自力更生的养父母,只要收养关系有效,她的权利和义务就等同于亲生子女。因此,当养父母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时,养女必须承担赡养责任。这是法律规定的,也是道德和伦理的要求。养女应该尽自己所能,为养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照顾和物质支持,确保他们的晚年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养女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责任和义务赡养无法自力更生的养父母,只要收养关系有效,她的权利和义务就等同于亲生子女。因此,当养父母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时,养女必须承担赡养责任。这是法律规定的,也是道德和伦理的要求。养女应该尽自己所能,为养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照顾和物质支持,确保他们的晚年生活得到妥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