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司注销所需材料:
1、《企业
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
2、《指定委托书》原件;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4、全体股东签署的注销决议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文件或法院的解散裁定或破产决定;
5、
清算组人员《备案确认通知书》原件;
6、已于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布注销公告的报纸原件(自登报之日起至
申请日已超过45日);
7、全体
清算组成员签署的《清算报告》原件;
8、全体股东签署的、符合法律要求与章程规定的股东签署的或人
民法院确认清算报告的文件原件;
9、税务部门出具的注销税务登记证明。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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