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时龙,中共党员,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盈科全国优秀民事律师,盈科全国优秀青年诉讼律师,全国盈科刑事控告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AFP国际金融理财师,国家高级秘书职称,海口市作家协会会员,国际律师协会会员,泰州市海陵区营商环境评鉴师,10年多的银行从业丰富经验,具有法律、会计、保险、反洗钱等资格证书,银行、金融、财税业务经验丰富。泰州电视台生活有法特邀嘉宾律师。 海南大学法学学士。 为社会自然人和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依法行政、合规经营、商事活动及项目运作提供法律服务。尤其擅长刑事辩护、担任法律顾问、工程合同、债权债务纠纷、商务谈判和商事仲裁、婚姻继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房地产、知识产权、医疗损害赔偿等纠纷处理。(微信:lawyer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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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婚姻关系后,未支付抚养费并不意味着剥夺探望权。抚养权和探望权是独立的,未行使探望权不能成为拒绝承担抚养责任的理由。父母都有责任照顾子女,探望子女是法定权益,与支付抚养费无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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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子女抚养权,我国法律遵循以下准则:首要考虑子女年龄,如未满两周岁通常由母亲抚养;其次,考虑双方实际状况,如收入、教育背景、租住条件等;最后,权衡各方因素,优先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确定最终抚养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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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诉讼中,妻子若以抚养权和抚养费为由提起诉讼,丈夫确实需要面对支付抚养费的责任。但如丈夫面临实际困难,可尝试与妻子协商解决方案。若协商无果,可提交法院裁决。抚养费的支付通常至子女年满18岁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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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存续期间,若一方未尽抚养责任,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索求抚养费用。原告需准备诉讼材料和证明被告未尽责的证据,然后前往法院立案。法律规定,即使父母婚姻存续,未尽抚养责任的,其子女仍享有收取养育费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