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公司分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是否有效,应当与是否办理了营业执照来进行认定,如果办理了营业执照那么就有了法人,就可以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那么签订的施工合同就是有效的。

分公司签定担保合同没有效,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

建筑企业由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可以的,建筑企业的分公司登记拿到相应资质后,可以独立开展工程承包经营活动,包括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当然,由于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其签订合同后,如果发生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总公司要承担最后的违约责任。

分公司虽非独立法人,但持有营业执照,能以自身名义经营。其法律责任归属总公司,有签署合同、收款和开票的权利,但法律后果总公司承担。合同通常由总公司签订,导致付款和开发票对象多为总公司。分公司需独立缴税,通过税务机关办理手续并履行本地税务义务。

分公司和子公司法律上虽无显著差异,但在实际操作中,分公司是总公司下设的参与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单位,无独立法律人格和权益,不能单独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无独自资产,仅实际占有和使用总公司部分资产,这部分资产纳入总公司资产负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