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如果真的要改,有以下步骤: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如果孩子满10周岁,还需要争取孩子的意见,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满18岁,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其次,需要携带户口本、
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
离婚证等材料到
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给孩子
改姓更名的。否则,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姓更名的,户籍办理机构不会办理手续。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规定,对于
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因此,离婚后孩子改姓,不经过对方同意,
抚养孩子一方是无权单独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对方也有权利
起诉变更,到时候还得改过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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