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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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咱们国家的《企业破产法》第34条的规定,破产管理人们就有权把那些因为按照第31条、第32条或第33条做的事情而得到的债务人的财产给要回来。就是说要是债务人在申请破产之前的一年里面做了上面说的那几件事的话,管理人们就能要求撤销这个行为,然后再把他们从那个行为里拿到手的债务人的财产给拿回去。

当有人欠你钱,然后玩消失不想还的话,你就可以记住这个方法了。这个法规就在我们国家的《民法典》里,就是那第四十条,说的就是如果他去哪都找不到,或者明确消失满两年,那么你这个债权人就是有权利向法院申请把他宣布成失踪人口。可以这么理解,一旦那人被证明是失踪人口,根据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法院就会指定个管事的人,负责接手管理他的财务,而且要从他的财产里面直接扣掉他该给的税、给别人的债以及各种他应该付的钱。

在企业破产时,员工的薪资和福利待遇会被优先清偿。破产财产会先用于支付破产费用,然后按照一定顺序进行分配:首先是员工工资、医疗、伤残、抚恤费用;其次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费用;最后是法定员工补偿金。这样的规定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工资甚至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强调了劳动报酬的神圣不可侵犯。

破产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会有法定机构组建清算小组来处理资产。在清偿破产财产时,需要先偿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按照一定顺序进行清偿。首先要偿还员工工资、福利和社保费用、补偿金,其次是其他社保费用和税款,最后才是普通破产债权的清偿。

公司破产申请对债务处理及法人影响的探讨关于企业破产后的债务问题处理方式如下:首先,在企业宣告破产之后,只要该公司严格按照法定的清算程序进行资产清查,并且在此过程中股东并未出现抽逃出资抑或资产转移等违法行为,即使在公司资产已经无法覆盖其负债的情况下,法人代表及股东亦无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次,当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首要任务便是对破产财产进行评估与变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