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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管制属不属于有期徒刑

时间:2025.01.14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354人
律师解析:
拘役管制有期徒刑都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也就是说,拘役与管制不属于有期徒刑。
根据法律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三年。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一年。
有期徒刑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这两种主刑与有期徒刑的刑期有所区别。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
、第六十九条
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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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杰律师

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

左杰,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主任,律所创始合伙人。左杰律师有14年的司法工作经历,2018年辞职后专职刑辩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承办的刑事案件多取得良好结果,如崔某某诈骗案,当事人羁押700余天后获得存疑不起诉。张某涉恶案件、刘某涉恶案件均成功“摘帽”,其中刘某一案中公安机关认定九起犯罪事实,经过辩护,最终法院仅认定三起犯罪事实。左杰律师团队现有成员四名,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见长,团队秉承“专业、专注、专心”的职业理念,坚持专业精细化辩护的工作风格,主攻刑事案件,近两年团队成员办理的多起案件获得撤案、不起诉、缓刑的裁判结果,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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