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胥斐律师,毕业于江苏南京大学,现为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人才战略委员会主任、内核委员会主任。在工作中不断研究学习,执业以来,尤其精于经济类犯罪的刑事辩护、商业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务追偿、婚姻及非诉讼案件的处理。胥斐律师乐于助人,工作认真,办事严谨,讲求团队合作。在执业过程中,以勤勉谨慎、恪守职责、诚信、优质高效的工作作风办理了很多专业性较强的法律事务,赢得了当事人信任。本律师既有扎实的法学理论素养,又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长期以来秉承诚信、踏实、负责、求精的服务理念,愿以本人的学识和经验为您排忧解难。
咨询该律师1111人阅读
本法规规定的“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构成要件包括:一是主观故意,即明知而为之;二是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人均可构成;三是客体为国家对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制度;四是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才能构成伪造居民身份证罪。
1320人阅读
法律规定,父母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需承担赔偿责任,这对已满18岁的公民尤为重要。自18岁起,他们已成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于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如能以劳动获得稳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也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248人阅读
侵占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归还的行为。此罪行侵犯的是他人财产所有权,主观上需具备故意,过失不构成此罪。侵占罪的实施者可以是任何年龄段的自然人。
1758人阅读
为聚众斗殴罪行进行无罪辩护,应先确认被告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若存在有利于被告人的法律证据或情节,必须提出。最终,审判庭将结合案件事实及法律,判断被告人是否应负刑事责任及量刑标准。